为进一步加强航空港实验区社会治安巡防工作,持续维护社会大局总体稳定,为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,不断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经研究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由区人社局和综治办共同组织实施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具体负责巡防队员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录用等及相关保障。
二、招聘名额
此次共招聘巡防队员36名。根据各办事处(社区服务中心)辖区实际任务需要和各巡防中队缺编情况研究补充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巡防队员应具体以下基本条件:
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、政治可靠,无犯罪前科,无劣迹,热爱巡防工作;
2、性别:男,年龄18-40周岁;
3、身高4200px以上,特别优秀或港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适当放宽;
4、身体健康、五官端正,无生理和心理缺陷;
5、具有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;
6、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、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,有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的精神;
7、港区建档立卡贫困户、退伍军人优先。
(二)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录用为巡防队员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2、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;
3、参与、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;
4、参与、组织集体上访,闹访、非访等违法违纪行为;
5、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的;
6、曾因违反巡防队员管理规定,被辞退的;
7、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队员工作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按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。笔试、面试各100分,按照设定权重相加计算最终得分,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法
1、报名时间: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12:00截止;
2、报名地点及电话:
(1)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三路交叉口路北100米治安巡防大队办公室,咨询电话:86198511;
(2)各办事处综治办:
单位 | 联系电话 | 单位 | 联系电话 |
滨河办事处 | 60870012 | 龙王办事处 | 85906199 |
银河办事处 | 86215827 | 明港办事处 | 56080119 |
新港办事处 | 86198636 | 社区服务中心 | 56561603 |
郑港办事处 | 56590166 | 冯堂办事处 | 56561808 |
张庄办事处 | 56171000 | 八岗办事处 | 62245189 |
龙港办事处 | 62246063 | 清河办事处 | 62255006 |
三官庙办事处 | 56561116 | 八千办事处 | 62428608 |
4、报名注意事项:
(1)报名时携带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,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,学历证书及复印件,户口簿等材料。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,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携带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;
(2)报名时,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,提供材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聘规定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已经招录为队员的,对其进行开除处理,并追究相关资格审查人员责任。
六、其他事项
1、本次招聘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部分备用队员。备用队员是指通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环节考核考察,根据择优原则,在本次招聘工作中未被录用,当巡防队员出现空缺需要补充时,可以根据应聘人员个人意愿,不再经招聘程序直接录用的人员。备用人员在备用期内发生不符合巡防队员招聘录用基本条件事项的,取消备用资格。
2、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,费用自理,根据通知要求,统一到省立医院检验科组织体检。
3、工资待遇:月工资在2900元左右(包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),同时单位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标准缴纳社会保险;
4、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经各办事处(社区服务中心)考核合格后,办理相关手续,并签订聘用合同;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,经核实后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;
5、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6、在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报到等招聘环节,没有按通知要求,出现迟到等问题的,取消录用资格;
7、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;
8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区综治办综治处负责解释。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
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1月10日